央廣網北京1月27日消息(實習記者董凌鑫)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連日來,國土部多次強調小產權房的違法性質,並表示“將全面清理小產權房”。然而在“高壓”政策下,小產權房在一些地方的銷售卻依然火熱,地方政府的清理工作陷入困境。那麼各方對小產權房的處理有什麼爭議?
  有專家認為,小產權房是城市房地產市場需求膨脹與我國土地制度滯後之間矛盾的產物,而農村土地制度的不完善則是造成小產權房產生的根本原因。從形成原因來看,要根治問題就要從供給端和需求端兩方面去解決。隨著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要“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 實現農村集體土地“同權同價”,土地供應就將從單一的政府徵地逐步轉變為包含農村集體土地流轉的雙軌制供應,這實際上是對城鄉二元化土地制度的一種改革,也就是從供給端解決問題的一種方法。
  另外,此前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的學習中提及對房地產調控重點將放在保障房的思路,構建以政府為主的基本住房保障,並重申3600萬套保障房要全力完成。保障房體系的進一步完善,其實也是從需求端解決小產權房問題的一種方式。
  有專家提出,可以詳細調研現有小產權房,在衛生環境和交通條件成熟而又不影響市政規劃的地方,將空置小產權房改為養老院,其產權性質不變,由當地村鎮來組建企業經營管理,條件合格者由政府核發牌照,有關部門嚴格監管。這樣既可以解決部分新建的小產權房問題,又可以緩解老年人服務產業發展滯後的矛盾。
  這種說法其實是給地方政府提供了一種處理小產權房問題的思路。條件不錯的小產權房是不是可以不用拆除,而是改建成為集體福利設施。不過這種方案實施起來也並不輕鬆。所以還有專家建議,接下來的工作重點在於土地確權上,這是土地流轉的基礎,一方面明晰產權可以最大程度保護農民利益,另一方面還將奠定農地流轉和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的基礎。在農村集體土地流轉方面,近年來安徽、成都、天津等地都已進行了積極試點。三中全會之後,土地流轉上可能給地方更大的自主權。接下來就看各地當政府怎麼因地制宜了。  (原標題:多地小產權房清理陷入困境 查處牽扯房管等多個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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